课程详情
报名条件: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教学师资:
在10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教学方式,培训学员8000+人
报名资料:
近期2寸白底电子彩照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初中或初中以上学历复印件
一、叉
叉车是一种工业搬运车辆,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被广泛应用于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并可进入船舱、车厢和集装箱内进行托盘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是托盘运输、集装箱运输必不可少的设备。
二、 导读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学习内容三、学习内容
(1)驾驶技术:驾驶装置的认识和运用技巧,驾驶前的准备工作,驾驶姿势,目标选择,点火,平地起步,坡度起步,换档与行进,倒库,转向,载货上下坡的操作等。
(2)操作技巧:叉车工作装置的认识和运用方法,货物装运安全知识,货物的叉取,起升,降落,堆码和搬运作业等。
(3)保养和维护:叉车结构与原理,内燃叉车(柴油机)发动机、底盘、工作装置、电气设备的认识。各种燃料、油料的认识和使用,日常保养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
1.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 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mm ,门架须后倾。
2. 行驶时不得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将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 ,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3.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5. 下坡时行驶叉车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6.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7. 叉车运行时,载荷物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8.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
9.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0.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11.叉车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3.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 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5.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6.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7.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8. 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9.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10.不准用货叉挑、翻、栈板的方法卸货。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
1.出车前必须先检查;
2.行驶中遇前面有人应在5m以外发出信号;
3.厂内行驶速度不超过15 km/h,厂门、电梯、拐弯、人多、通道狭窄等其它复杂区域时时速不超过10 km/h;
4.行车时货物低点离地应在0.3m~0.4 m;
5.转弯不得过急,防止“自由转弯”的倾向;
6.上下坡应缓慢而均速运行,不得在坡道上转弯;
7.不得横跨坡度行驶,当坡度大于10 %时,下坡应倒车行驶;
8.叉车人员载运货物前行时,如遇大型或笨重货物去当驾驶员视线时,应采取倒车行使。
1.不准单叉作业;
2.不准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
3.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取货;
4.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化学药品、易燃品等危化品;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6.不准用制动性力流放圆形或易滚物品;
7.不准在货盘或货叉上带人作业,货叉升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8.不准在斜坡路面上横向行驶。